• 郑商所:
  • 大商所:
  • 苹果合约规则:

    交易品种

    鲜苹果(简称“苹果”)

    交易单位

    10吨/手

    报价单位

    元(人民币)/吨

    最小变动价位

    1元/吨

   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

  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±5%及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

    最低交易保证金

    合约价值的7%

    合约交割月份

    1、3、4、5、10、11、12月

    交易时间

    每周一至周五(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)

    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3:00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

    最后交易日

   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

    最后交割日

    仓单交割: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

    车(船)板交割: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10日

    交割品级

    见《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》

    交割地点

   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

    交割方式

    实物交割

    交易代码

    AP

    上市交易所

    郑州商品交易所

    苹果交易规则:

    交易时间段

   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最大单边持仓量(手)

    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二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

    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

    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

    40

    交割月份

    20
    (自然人客户最大单边持仓量为0)

    基准交割品:

   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苹果》(GB/T 10651-2008,以下简称《苹果国标》)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≥80mm的红富士苹果,其中,果径容许度≤5%,质量容许度≤20%(虫伤计入质量容许度,磨伤、碰压伤、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做要求),可溶性固形物≥1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