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》(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〔2023〕74号),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2024年4月3日(星期三)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。
2024年4月4日(星期四)至2024年4月7日(星期日)休市。
2024年4月8日(星期一)08:55-09:00所有期货、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,当晚恢复夜盘交易。
二、自2024年4月2日(星期二)收盘结算时起,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:
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%,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%,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%;
集运指数(欧线)期货EC2406、EC2408、EC2410、EC2412、EC250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%,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%。
如遇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》第十六条规定情况,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。
三、2024年4月8日(星期一)交易后,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,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:
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。
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》执行。
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,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
2024年3月29日